日本战犯痛哭流涕跪地认罪 正义审判的历史回响。《方圆》杂志创刊于1993年,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检察日报社主办。该杂志以“方正法度,圆融情理”为办刊宗旨,从法治视角观察影响中国法治进程的重要人物、观点和事件,致力于传播法治新文化。
80年的时光在历史长河中仅是一瞬,但对于一个饱经沧桑的民族来说,却是刻骨铭心的记忆坐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之际,回顾那段山河破碎、生灵涂炭的历史,以及那场艰苦卓绝、气壮山河的全民族抗争,这些记忆深深烙印在民族血脉之中。胜利不仅是硝烟散去,更意味着正义彰显、历史清算与和平秩序建立。二战后,基于国际法准则,在联合国框架内,反法西斯同盟各国对战犯及战争犯罪组织进行了审判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济建设迅速恢复,国际地位不断提高,侦讯和审判日本战犯有了良好环境。这不仅继续了反法西斯同盟一方的正义审判,也为战后国际社会对日本法西斯侵略罪行的清算画上了圆满句号,是告慰英烈、抚平创伤、维护人类尊严与公理的关键一步。
承担这项重任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中国检察人员面对着触目惊心的证据,经历了艰难险阻,在历史法庭上运用法律武器捍卫民族尊严与人类良知。最高人民检察院香山办公区的人民检察博物馆珍藏了一张黑白照片,记录了1955年9月东北工作团完成侦查工作的合影。即使70年过去,那些风华正茂的脸庞上的凛然正气依然穿透相纸,直抵人心。为了追寻这段峥嵘岁月,《方圆》记者与博物馆负责人踏上了寻访之路,找到了三位老检察人陈式琴、秦耀东、王石林及李甫山的女儿李燕敏,他们承载着亲历者的记忆碎片,为我们打开了一扇通往过去的门。记者深入辽宁沈阳、抚顺和山西太原、湖北武汉等地,唤醒并还原了这场新中国成立后鲜为人知却意义深远的正义之诉。
时间回到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正式签署投降书,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了伟大胜利。对于部分战犯,战后已由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作出处理。其余日本战犯的审判工作由中国根据《中美英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精神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关押的日本战犯共有1109名。其中969名是苏联政府于1950年7月移交给中国的,另外140名关押在太原战犯管理所。至1956年处理时,在押战犯为1062名。如何清算历史,让这些犯下滔天罪行的战犯受到应有的审判与惩罚,成为关键一步。周恩来总理责成最高人民检察署全面负责对在押日本战犯和伪满汉奸的侦讯工作,公安部予以协助支援。
为了这场正义审判,最高人民检察署积极向全国公安、检察、大专院校、涉外单位等借调干部。1954年2月,由李甫山担任主任委员的最高人民检察署东北工作团正式成立。为统一思想认识、解决侦讯技术与业务问题,最高人民检察署在北京真武庙开办了全封闭保密的集训班。经过两个月的学习,全体人员深刻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统一了思想,明确了重点侦讯对象。
然而,这场与1062名日本战犯的正义较量并非易事。工作团成员中有不少二三十岁的年轻人,面对背负累累血债的日本战犯,强烈的民族情感让他们义愤填膺。但在培训期间,了解到国际和国内形势发生变化,多数日本战犯在接受教育改造后开始悔罪认罪。基于这些因素,工作团争取通过教育改造并宽大处理,将其转变成反对侵略战争、爱好和平的“新人”。
真武庙培训结束后,工作团进驻抚顺,全面展开侦讯工作。侦讯人员在浩如烟海的证据中抽丝剥茧,让战犯在铁证面前认罪。中央侦查处理日本战犯领导小组廖承志同志曾指示:“对这批战犯的侦查、审判工作,要符合国际标准,要经得起历史检验。”东北工作团提出了“五项必须”的定案标准:每项罪的犯罪事实必须清楚;证据必须充分和确凿,并具有两个以上的证据;证据之间必须一致;犯罪的因果关系必须清楚,罪责必须分明;有关侦查的一切法律文书和法律手续必须齐全,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侦讯人员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不强加于人,也不遗漏罪行。
1955年下半年,侦讯工作基本告一段落后,定案工作提上议事日程。最终确定对45名罪行最严重的日本战犯提起公诉。1956年4月2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战争犯罪分子的决定》,决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特别军事法庭进行审判。特别军事法庭于1956年6月9日开始,在沈阳市和太原市分4案进行审判。最终,45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八年不等。许多战犯在法庭上面对幸存者的控诉时,当庭下跪痛哭。对于绝大多数罪行相对较轻或表现较好的日本战犯,最高检贯彻了宽大政策,对1017名日本战犯免予起诉,分三批释放回国。回到日本国内的战犯成立了“中国归还者联络会”,揭露日本军国主义者的罪行,忏悔当年所作所为,许多人一生奔走于促进中日友好关系的发展,为恢复中日邦交作出了巨大贡献。
东北工作团及时正确处理了日本战犯,开创了教育改造国际战犯的先例,既为中国人民伸张正义,又为世界和平铺平道路。这一史实铁证如山,是任何人都无法抹杀的。我国检察机关在这一具有重要政治意义和国际影响的大事中做了大量工作,为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和检察制度做了积极的开拓性工作,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愿这段历史能够得以记载,让后人知晓前人的艰辛和坎坷,给检察系统留下更多经验。这一审判的正义性质是不可动摇、不容挑战的!新中国检察机关侦查起诉和宽大处理日本战犯,成功地完成了党中央交办的重大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发展了免予起诉制度,锤炼了干部队伍,积累了重要经验。